108年03月20日(星期三)下午4點至5點半,本會課後輔導陳秋燕老師,於三芝聯合服務中心舉辦法治課程-【學習思辨的智慧—有秩序的校園生活】。
教育有許多面向,服從校規、專心念書、獲得好成績,這都是學生的本分,但如果教育的目的只剩下升學主義和就業導向,生活教育闕如,那麼將會是非常危險的事。國小階段的學童,可塑性高,為啟蒙奠基之始,也是生活教育實施的黃金期。法治教育就是本會課後服務選定實施生活教育非常重要的範籌。
法治的真諦在於「民主的自由」,法治不是威權的法紀或盲從,這是西方法治的精髓。換言之,法治教育旨在培育理性的良善公民,而非順民、臣民或愚民,故法治課程著重引導學子學習思辨的智慧及法治意識的塑造,然後才延伸到法律知識的充實與法律實踐的落實。
課程內容說明如下:
服從並非全然是錯的,比如追求公共利益時,法律也會要求人民服從,但那必須是在經過充分的評估討論後才出現的要求,沒經過討論卻要求服從,才是真正的不正當。要避免這樣的後果,我們必須接受一個觀念──服從未必是好、反抗未必是錯。學校是社會化前期的重要場所,而其所施行之教育更是一連串形塑人格的過程。
班規,這樣一個存在於教育場所,用來規範學生的規定,我們對其應該有更多的檢視,期待它能更貼近法治教育的精神。
今天通過的「不守秩序、被登記的人要罰抄課文」班規,既然是班上同學的多數決定,大家就應該共同遵守,凡有不守秩序被登記者,一律罰抄課文,至於擔心風紀股長亂記之事,更是告訴同學們選班級幹部時,要慎重選擇,選舉公正無私的人來擔任,而不是選個跟自己比較要好的人,這樣反而會有偏袒、不公正的現象,希望大家謹記在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