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名稱 |
111年愛心餐服務計畫 |
活動許可文號 |
衛部救字第1111363188號函 |
勸募活動開始 |
111/10/14 |
勸募活動結束 |
112/08/12 |
預募金額 |
1,314,000元 |
實募金額 |
元 |
申請單位 |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|
立案許可日期文號 |
094/01/05 台內社字第0930047664號 |
活動內容說明
募款用途:
作為執行『111年愛心餐服務計畫』的費用支出。
執行『愛心餐服務計畫』所有(便當經費、水、電、瓦斯費等)費用支出。
公益目的:
一、 計畫目標:籌募「愛心餐服務計畫」執行所需之經費,總計費用新台幣壹佰參拾壹萬肆仟元整。
二、 計畫目的:本會擬提供每日2次愛心餐服務,使服務達成以下目的
(一)提供個案基本飲食需求。
(二)關懷個案健康狀況。
(三)增加個案心理安適感。
(四)增進社會安定。
活動地區:全國
勸募活動申請表:下載閱讀
徵信方式:
1、依公益勸募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,辦理公開徵信時,應至少每6個月刊登捐贈人之基本資料及辦理情形。遇重大災害或國際人道救援勸募時,應至少每月刊登之。勸募活動結束後除報請主管機關備查,並於本會網站公告或刊物中刊登。
2、財物使用(含賸餘財物)期間結束後,除將收支報告及執行成果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外,一併於本會官網(或官方臉書粉絲團)公告及公開徵信。
勸募方式:
(一) 接洽各式商家、店家放置本會DM,內容包含助愛心送餐服務介紹及捐款相關資訊。
(二) 參與其他非營利組織舉辦之活動,對社會大眾進行勸募。
(三) 接洽全國景點或商家,給予本活動勸募攤位進行勸募。
(四) 本會於全國各處地點,放置募款箱對社會大眾進行勸募活動。
(五) 於本會網站及其他網路募款平台進行勸募。
(六) 透過各種平台進行電子發票勸募。
(七) 進行上述各項活動時,搭配社會大眾所捐贈、或本會所生產之義賣品進行勸募。
(八) 食材勸募:於本會官網、網路公益平台等處進行物品(米糧、沙拉油、醬油、醋等)勸募物及廣宣活動。
捐款專戶 |
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 |
郵局或金融機構名稱 |
三芝區農會,分行名稱:本會 |
帳號 |
7990101007474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