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rc="/images江姓案主-肢障中度(男性49歲)(1)案主狀況: 案主以前是靠捕魚維生,因腿部關節開刀之後無法工作,四年多前案妻就在案主生病之際提出離婚要求。目前案主一個人租屋在外,房租也是向案兄借來支付,案兄本身收入並不多,而且有自己家庭要負擔,長期下來案主有時也難以開口。這兩年來腰椎第四節又壓迫性骨折,而右膝因痛風性關節炎導致腿部變形,需靠輔具才能勉強站立。案主行動上確實困難,眼見雙腿日漸萎縮,生活自理頗感吃力。案母年屆八十,每日都要為案主打理三餐,案主深覺自己是家人的累贅,心中痛苦不堪! (2) 提供協助: 1.愛心便當 2.物資補助賴姓案主-中低收(女性64歲)(1)案主狀況: 案主育有四女一男,案子結婚後因不改海派個性亂交損友而導致離婚,離婚後案子將兩個小孩託給案主照顧扶養,原本還能工作的案主,近幾年因勞動過度又因年紀大罹患嚴重骨質疏鬆症,原本挺直的身軀現在必需戴上護具支撐,身體上的疼痛已使案主無法外出工作。去年案子因涉及毒品案件入監服刑,案主照顧兩個案孫已頗感吃力,無奈案主的小女因夫外遇又背負前夫的一大筆債務,於前年離婚也搬回來共同居住,並將其子帶回由案主照顧扶養,案主每日除了早起準備早餐之外,還要負責接送三個案孫上下學,家事也是一人獨自扛起。案主考量女兒個個婚姻不幸,並且其中兩個都罹患憂鬱症常鬧自殺,案主在日常生活中都盡量避免過重之言詞,家事的處理也無法要求案女給予分擔。案主不論在身體或是心理上,都承受著極大的痛楚。 (2) 提供協助: 1.愛心便當 2.物資補助 3.不定期訪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