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主阿嬤口中的胖兒子已經50多歲,但是每每提及這個相依為命的兒子,語意當中可以感覺到案主依然把案兒當成是小孩般的呵護著,這正如常人所說,不論孩子年紀多大,在父母親的眼裡依然是個小孩。
案主在29歲時,案夫即因癌症過世,當時一雙兒女,一個8歲一個6歲,為了扶養兩名子女,案主什麼勞力工作都做過,一個女人靠著自己的力量拉拔兒女成年實在不容易,但終究也是熬過來了。
案兒在30多歲時發生車禍,當下由於沒有任何的外傷,也無感到身體的不適,但經過一年多後,開始偶爾會自言自語,此時才知道應該是當時車禍,頭部受到撞擊留下了後遺症。
身為母親總是希望案兒能夠有個伴,經人介紹後也順利地幫案兒成了家,只是這樁婚姻只維持短短的半年,女方就提出離婚拂袖而去,對於這樣的結局雖無可奈何,但也只能接受、面對。
案主已81歲了,心中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這個兒子,兩人相互為伴多年,雖然想到日後,難免也會有些擔憂,但阿嬤說:「我很感謝你們對於我這個老人家如此的關懷與照顧,人生嘛!想想過好每一天比較重要,其他的事就交給老天安排吧!」看到阿嬤樂觀、有智慧地看待目前的處境,這點讓我們深感慰藉與佩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