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主年輕時因為本身能力佳,語文能力優,因此進入旅遊業當導遊,旅行社的老闆十分賞識其能力,因此大部分的管理也全權交付,就因如此在一次的會議上認識了從國外來台灣出差的男友,雙方彼此都很欣賞對方的才華,因此以結婚為前提開始交往。
之後兩人前往國外創業,與丈夫共同開設語言補習班,夫妻一起努力打拼,也生了一名女兒,看起來一切是如此的幸福,三年過去,丈夫要回香港一趟,案主原打算要一起同去辦理入籍,誰知丈夫一直拖延,到後來才知道原來丈夫早就已有家室,自己莫名成了名副其實的小三,案主直接跟丈夫攤牌提議分手,但丈夫執意要女兒的監護權,案主只得自行回到台灣重啟自己的人生。
女兒因為自小父母離異缺乏家庭的溫暖,因此行為方面產生偏差,親子關係更是淡薄,包括結婚時案主也是透過友人告知,才知道女兒要結婚,而且案主還不是以主婚人的身分出席,至此之後案主終於認清楚與女兒的緣分大概就到此為止。
案主人生也過了三分之二了,感覺昨天越來越多,而明天越來越少,不怕老只怕孤單,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能對獨居樂在其中,但若能以新的眼光看待和運用多出來的時間,更用心去感知週遭的一切,發展出另一種生活方式,雖然只有一個人,也是可以擁有幸福的人生。